11月24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包括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和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一时间引发公众热议,相关舆情量在11月25日到达顶峰。
教育舆情 | 适度兼职兼薪:吃好“定心丸”,念好“紧箍咒”
11月24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包括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和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一时间引发公众热议,相关舆情量在11月25日到达顶峰。
事件回顾
2017年7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我国允许科技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兼职,推广海外人才优惠便利政策。此后,这项政策纷纷在各地落户。
2017年9月
修订后的《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正式发布。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打通创新发展的“最后一公里”,我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兼职或离岗创业。
2017年11月
11月24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我省将通过稳定提高基本工资、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力度、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激励措施,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传播分析
传播趋势
图1 时间趋势图
从舆情走势看,事件舆情数量总体呈波浪形上升趋势。意见发布以后,相关讨论开始在网络上传播,11月25日当天即达到舆情峰值,随后,其关注度时有起伏。结合该事件的性质和热度,初步判断该事件的舆情态势会在近期逐渐走弱,但仍会有一定量的信息出现。
传播路径
2017年11月24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引发网民关注,新华网、新安晚报等多家媒体相继展开报道。之后,媒体和网民持续关注事件的发展。
媒体类型
根据博约大数据平台实时数据监测显示,在报道媒介上,新闻信息占比最多,约占69.95%;电子报刊次之约为13.15%。
字符云图
图4 字符云图
从字符云图来看,“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团队”、“产学研合作”等均是讨论的重点。
公共舆论
媒体报道
(1)报道有关鼓励兼职兼薪的新闻(59%)
“新华网”发文《安徽:大幅提高科技人员享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称:该《实施意见》以坚持价值导向、实行分类施策、激励约束并重和精神物质激励结合为主要原则,旨在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强劲动力。
(2)允许兼职兼薪有利于创新发展(23%)
“楚天都市报”发文《允许“兼职兼薪”是创新时代的选择》称:高校人才培养不只是教大学生书本知识,更在于培养其创新素养等,因而对兼职教师的需求就越来越大,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并获得合法收入,很有必要。
(3允许高校教师兼职要避免走偏(10%)
“安徽商报”发文《兼职有了“定心丸”,少不得“紧箍咒”》称: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兼职兼薪,并不代表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当老板、开公司,也不能像明星“走穴”似地串场进行商业活动,而是要经所在单位同意,在完成本职工作、不损害单位利益、不泄露单位机密前提下,依法守约、适度兼职。
(4)其他新闻(8%)
“腾讯网”发文《为什么高校教师可以兼职,中小学老师偏偏不行?》称:禁止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世界各国的惯例,其基本出发点都类似,就是认为会破坏教育生态,把本该在学校传授的知识,移植到课外,造成教育不公,尤其是基础教育的不公。
网民话题
(1)这一政策能够激励教师更加高效地工作(55%)
@不靠谱女侠:只有更灵活的机制才有更奋进的老师!才有更有活力的课堂!!
@我会找到幸福:我认为这样可以使少数人掌握的先进知识技术,在更大的范围内得到应用,只是担心因此造成岗位减少,不利于就业增长啊。
@张璞:我觉得不必太担心,如果教学质量下降,学生在选课的时候自然会用脚投票的。
(2)担忧高校教师在本职与兼职工作之间如何平衡精力(35%)
@晴天:既然放开了,高校就要把握好度、抓好监管,千万别让好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走样了。
@忆水流滢:适度的度在什么位置?这样的政策实施之前,还是要先把关键细节设计好!
@沉默_De幸福:首先要保证在校期间的本职工作尽心尽力,否则收入提高了教学质量却下降了,最后吃亏的是学生啊!
(3)其他言论(10%)
@刘瓣仙:多劳多得,凭自己本事吃饭,没什么不好。
@鹰少1991: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
专家点评
@陈先哲(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研究员):《意见》除了明确兼职兼薪之外,还有股权、期权、红利等,目的都是明确个人对于知识所拥有的产权价值,从而让“人才红利”得到最大化。从这个层面来看,“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符合知识的市场回报逻辑,让科研人员获得更合理报酬的同时提高积极性,从而提高国家的整体竞争力,其推行乃大势所需、大势所趋。
@刘志彪(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南京大学教授):各地各单位根据中央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国家的总体要求,积极有效地主动作为,处理好单位本位利益与个人自主选择的关系,适当放手、放心、放活、放胆、放开对广大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的事宜,而不能借故弄权,卡住、为难意欲付之行动的科教人员,或者对此类申请事务推诿、扯皮,不负责任。这是我们当前在落实、落地中央文件精神的实践中,最担心的、需要引起警觉和保持足够重视的现实问题。
舆情点评
“兼职兼薪”有利于科研成果转化应用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能否兼职兼薪的问题,可谓仁智各见、争议不断。此次省政府发布的《意见》,表明了政府对这种兼职兼薪行为的一种态度,丰富了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时代背景下,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适度兼职兼薪的价值与意义。当下,高校人才培养不只是教大学生的书本知识,更在于培养其创新素养等,因而对兼职教师的需求就越来越大,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并获得合法收入,很有必要。同时,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成果转化渠道比较单一,让科研人员和教师走向更广阔的空间兼职,有利于促进科研与教学成果转化应用或产生效益。
应把握好“兼职兼薪”的边界
给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从事 “副业”开口子,既要让人才合法兼职底气更足,又要防止灰色地带、不让人钻空子。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兼职兼薪,并不代表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当老板、开公司,也不能像明星“走穴”似地串场进行商业活动,而是要经所在单位同意,在完成本职工作、不损害单位利益、不泄露单位机密前提下,依法守约、适度兼职。这就需要科研单位和高校精准定义适度边界,制定合理详细配套措施。
对“兼职兼薪”还要做好“监管”
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从事适度兼职,还是需要一条“红线”的,首先应该对其兼职行为进行监管。兼职必须是在保证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切忌本职工作和兼职工作主次颠倒、本末倒置,防止适度兼职变成过度兼职,舍本逐末;另外,科研人员和教师的兼职不得影响本职工作,不得损害原单位利益,泄露原单位秘密,这就需要对兼职行为进行监督,制定相应的制度,建立约束和惩罚机制,确保兼职行为安全。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兼职兼薪,体现出制度的包容性,也有助于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有效之举,可是兼职却不能舍本逐末,荒废了本职工作,另一方面也不能放任不管,反而应该加强对兼职的监管,建立相关制度,使其安全规范有序进行。